关注35斗公众号

刑法最新修正:涉及基因编辑、野生动物、知识产权

作者:35斗的朋友们 2021-03-02 11:07

来源 | 国科农研院(ID:GLOCON-AGRI-INST)


国科注

《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0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本次修正案涉及基因编辑、野生动物、知识产权等方面。明确了野生动物(包括昆虫类),非法捕食都有可能涉嫌犯罪;禁止“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动物体内”等行为,明确了医疗技术的道德红线;提高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罚力度,在侵犯著作权罪中增加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行为方式。



一、“野生动物”不能随便捕食


中国饮食文化号称博大精深,部分地区与人群存在食用野生动物的习惯。本次修正案明确野生动物(包括昆虫类),非法捕食都有可能涉嫌犯罪。


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款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禁止基因编辑、克隆的胚胎植入行为


2018年11月26日,原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对外宣布,一对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中国百位学者联合署名对此事件坚决反对,公开谴责。本次修正案禁止“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动物体内”等行为,明确了医疗技术的道德红线。


第三百三十六条之一  将基因编辑、克隆的人类胚胎植入人体或者动物体内,或者将基因编辑、克隆的动物胚胎植入人体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的犯罪成本


本次修正案提高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罚力度,在侵犯著作权罪中增加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行为方式。新设立了“商业间谍”犯罪,将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纳入刑法打击的范围。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


微信图片_20210302095013.jpg

微信图片_20210302095044.jpg

微信图片_20210302095112.jpg

微信图片_20210302095126.jpg

微信图片_20210302095142.jpg

微信图片_20210302095550.jpg

微信图片_20210302095615.jpg

微信图片_20210302095629.jpg

微信图片_20210302095644.jpg

微信图片_20210302095707.jpg

微信图片_20210302095720.jpg

微信图片_20210302095737.jpg


来源:中国人大网&黔微普法

注:文中如果涉及35斗记者采访的数据,均由受访者提供并确认。

声明:35斗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35斗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转载请联系gao.kp@vcbeat.net。

分享:

分享

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文章

用户
反馈